|
妻补助金”,又称“婚姻补助金”,或更早的“婚姻补助金”,虽然多年来被法律界人士广泛争论和分析,但仍然引起法律界的质疑和讨论。
解的律师首先想到的是《巴西民法典》第 1,647 条第 I 款第一部分中规定的规则,该规则禁止配偶任何一方转让财产未经配偶另一方授权而拥有的房地产,根据资产绝对分离制度缔结的婚姻除外。
值得记住的是,第 1,647 条第一款还 工作职能电子邮件列表 禁止配偶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对财产设置实际负担(限制财产的享有和处置的义务)。
但第 1,647 条本身在其其他章节中规定了需要婚姻授权的其他假设,即作为原告或被告主张房地产或物权(第二节);提供保证或保证(第三节);并无偿捐赠共同资产或可能成为未来佃农的一部分的资产(第四项)。

婚姻赠与或其可有可无性仍然出现在《民法典》第二卷(“关于公司法”)的第二章(“关于能力”)第一章(“关于商人”),更准确地说是在第 978 条中,该法案授权已婚商人,无论采用何种财产制度,都可以出售构成公司资产一部分的财产,甚至可以在未经其配偶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施加实际留置权。
为了支持这一制度,《民事诉讼法》还要求在提出涉及房地产权的法律诉讼或针对其中一方提起诉讼(必要的被动合并)时征得配偶的同意,除非配偶在该制度下结婚。资产的绝对分离(《刑事诉讼法》第 73 条,caput以及第 1 款和第 73 条第 1 款第 73 条第 1 款中还规定,在因以下事实引起的诉讼 (i) 中,配偶必须传唤涉及配偶双方或他们所实施的行为;(ii) 基于配偶一方为了家庭利益而承担的债务;(iii) 其目的是承认、设立或取消对配偶一方或双方财产的留置权。
|
|